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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3/10/24 |
類別 |
新聞 |
標題 |
推無紙化 扣繳憑單得免填發 |
內容 |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4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憑單填發單位原則上得免填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近年來稽徵機關積極推動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及網路申報,並於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納稅義務人對於取得相關所得憑單的需求大幅降低。
為節能減紙並簡化稅政,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依規定應填發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及相關憑單的機關、團體等憑單填發單位,已依規定期限將憑單申報稽徵機關,且憑單內容符合扣繳或免扣繳資料經稽徵機關納入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等一定情形者,得免填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
不過,為兼顧仍有取得憑單需求者的權益,草案也規定,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憑單時,憑單填發單位仍應填發。
有關施行日期,草案規定將由行政院另訂。1021024 |
資料來源 |
中央通訊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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